??日前,國辦印發《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》,要求到2025年,完成高關注、高產(用)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,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,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、限制、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,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。今年的《政府工作報告》中,也明確了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的任務。 ??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。目前,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有四大類:一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,二是內分泌干擾物,三是抗生素,四是微塑料,在被排放到環境中后,被界定為新污染物,在大氣、水、土壤等多環境中存在,會借助于食物鏈不斷富集,對生態系統及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。 ??新污染物一般具有“新”“多”“廣”“低”等特點。新,是新近發現或者被關注;多,是現有種類多、新增多;廣,是來源廣,可能來自生產、使用、消費和處置各環節;低,新污染物濃度普遍較低,有的達到痕量/超痕量水平。這些特點,對新污染物監測技術與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。 ??與常規檢測方法不同,新污染監測需要非靶向篩查和高通量篩查分析技術,因此需要配備軌道阱質譜、時間飛行質譜等更前沿的分析儀器設備,要求相關實驗室具備更先進的檢測技術能力。